随身带枪、设“地下赌场”、给成员配50万以上豪车、集团非法敛财20多亿......7月30日,海南建省来“最大涉黑案”主犯黄鸿发被执行死刑。据悉,黄鸿发未成年时就开始“混社会”,倚仗家境好,拉拢小混混,壮大势力,为“马仔”缴纳社保,安排集团宿舍,最终一家独大,该集团组织罪行高达58起。黄鸿发更借着“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手段,建立庞大的资本帝国。
黄鸿发家族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昌江地区活跃,家族成员大量结交社会混混,通过开设“地下赌场”、抢占“地盘”、收“保护费”等非法手段敛财,使家族的经济实力、社会势力在昌江地区具备一定的影响力。
90年代中期开始圈养大量打手、马仔,通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地盘争夺、行业竞争等方面强迫交易、暴力围标、持械持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使家族社会影响力和威望在昌江地区进一步提升,昌江地区社会帮派陆续被黄鸿发家族吞噬,家族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攀升。
2003年12月,黄鸿发家族注册成立海南昌江鸿启实业有限公司,开始涉足昌江地区的矿产、砂石、运输等行业,2005年12月,鸿启公司竞拍购得破产企业叉河水泥厂,开始进入水泥行业经营并赚取大量资金,在家族社会势力的影响下,黄鸿发家族控制掌握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垄断该地区采矿、运输、废品收购、果蔬批发、餐具消毒、布草洗涤等行业,为其家族产业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2013年起,黄鸿发家族开始以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对所属产业进行身份转型漂白,通过参股或直接参与经营等方式,涉足昌江地区的矿产、砂石、运输、混凝土、水泥、房地产、典当、银行、娱乐、餐饮、宾馆、废品收购、农贸市场、河砂开采、市政工程建设等行业,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2019年1月6日晚,海南省公安厅抽调警力1210余人,车辆300余辆,分两批对黄鸿发黑恶犯罪团伙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涉黑犯罪组织团伙头目黄鸿发、黄鸿明及其家族成员黄应祥、黄鸿金,团伙骨干吴文、陆海涛、钟福文、李向光、李国春、文海、林仕壮、谭琼华、阮明财等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人民币302.56万元、外币折合人民币38.25万元、机动车53辆、管制刀具8把、枪支2把以及资金账本一批;冻结银行账户资金11745.95万元;查封涉案公司、个人名下房产167套、土地55宗、林地33宗,经初步估算价值在15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