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市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做到“八个百分之百”
预拌混凝土运输应满足以下规定:
(一)运输车在装料前应将筒内积水排尽;
(二)运输车在运送时应能保持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并能保证施工所必须的和易性;
(三)运输车在冬季应有保温措施;
(四)运输、等待和卸料过程中严禁在预拌混凝土中加水;
(五)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出至施工现场接收的时间间隔不宜大于90分钟。如需延长运送时间,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通过试验验证;
(六)超过运送时间未卸料的或已初凝的预拌混凝土不得使用。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认真履行控尘降尘责任,做到“八个百分之百”。
(一)生产厂界100%围挡(墙)
围挡(墙)高度不得低于2.5米,顶部应加装喷淋系统,围挡(墙)及周边环境应定期清扫、清洗。不得利用围挡(墙)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悬挂标语横幅和其他宣传品。企业应当对围挡(墙)进行及时维护,保持安全、整洁、美观、无破损。
(二)主要路面和作业区地面100%硬化
主要路面包括厂区主要道路、与城区道路衔接路段和作业区地面,硬化强度和结构层稳定性、耐久性应满足生产需要,其他厂区内闲置场地必须硬化或绿化。
(三)物料堆放100%密闭
生产厂区内裸露场地、物料、堆料、料仓等易起尘部位应采用棉毡全部覆盖或密闭,堆料不得高于围挡(墙)高度,料仓内材料放置有序,地面散落的砂石等建筑材料及时清理,料仓边角不得有垃圾,地面不得有积水。
(四)商砼生产100%全封闭和湿法作业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进行全封闭式生产,配备全封闭式骨料仓、粉料仓、输送带、出料仓,配备骨料仓喷淋系统、厂区建(构)筑物外围喷淋系统(约5米高)、三级沉淀池、砂石分离机、三面封闭式垃圾储存棚、废水回收系统、车辆冲洗系统、高压水枪、搅拌车防漏斗等设备设施及湿式扫地车、洒水车。
(五)出入车辆100%冲洗
生产厂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所有出入车辆应全部冲洗;冲洗设施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冲洗效果;车辆不带泥上路,不得带尘进厂。
(六)运输车辆100%封闭
运输车辆装载量应低于核定容载标准,上路前确保料斗锁死在防洒漏位置,防漏斗悬挂在接料位置;生产厂区进出运料车辆应使用正规公司运料车,安装定位系统,加注达标油品,运料车密闭完好,运输中不得有撒冒滴漏现象。
(七)厂区100%监测监控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在企业厂区安装扬尘监测监控设备,与主管部门联网,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真实。
(八)使用车辆、机械100%达标排放
预拌混凝土企业使用的机械、车辆应取得经职能部门签发的尾气检验合格证,加注合格油品,不得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专项作业车(工程机械车)、柴油货车、农用车、农用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预拌混凝土企业站内不得私设加油站(点)。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要求设置扬尘污染防控公示牌。明确标明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内容。企业应对厂区合理规划布局,墙面装饰颜色应协调一致,生活区及厂区道路、厂房、生产设施整洁有序。
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配套作业、物料运输等活动不得对周边路面和设施造成扬尘污染。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各进出口、围挡(墙)外侧抑尘保洁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对扬尘污染防控有关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应安排专人每日清扫办公区、生产区、厂区道路,每日洒水不少于4次;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或大风干燥天气时每日洒水不少于6次,保持地面湿润且不得有积水。
粉料仓应安装降尘设备,封闭输送设备,定期刷漆、维护保养。主机设备、操作间及平台应定期清理,不得有混凝土结块和积垢,及时清扫。
骨料入仓、铲车攒料时,应开启骨料仓喷淋系统。液态原材料入仓前应确保连接管与储存罐(池)连接牢固,确保无遗撒、无积液。应安排专人负责旁站监管原材料进出厂全过程,确保不遗撒、不起尘、不入错仓、不出现安全事故。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及时清理主机及周围废料,涮罐废浆应经过砂石分离机分离,产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池内废料及时清理,并存放到封闭式垃圾棚(池)内。搅拌车(泵车)清理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到垃圾棚(池)内,不得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