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住建厅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一次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暨违规使用海砂整治暗访工作情况的通报。
暗访结果显示,16个在建工程的建设用砂及混凝土的氯离子含量进行了监督抽测,共抽测了8份砂样品和10组混凝土标准试件。经抽测,所有砂样品氯离子含量均未超标,所有试件混凝土样品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均未超标,未发现违规使用海砂情况。
此次暗访的16个在建项目,有15个在建项目现场未能提供预拌混凝土的氯离子检测合格证明,占比93.75%,有3个在建项目现场未能提供建设用砂进场记录,占比18.75%。二是未按规定对建设用砂的氯离子含量进行抽样检测。 有6个在建项目提供的建设用砂检测报告无氯离子含量检测内容,占比37.5%。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0年第一次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疫情防控暨违规使用海砂整治暗访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抓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部署,深入开展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整治,我厅于2020年5月7日- 11日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一次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暨违规使用海砂整治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暗访检查了柳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贵港市、玉林市、南宁市五象新区、南宁市经开区、来宾市象州县等6个设区市及3个县(区),共检查在建项目16个,涉及施工单位16家、监理单位16家,其中涉及2020年第一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第一次全区层级监督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10个,涉及在2019年第四季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项目3个,随机“扫马路”检查其他在建项目3个。共共责成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停工整改建议书7份和隐患整改建议书9份,停工率为43.75%,并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2个项目做了立案调查笔录。
暗访结果显示,绝大部分项目均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封闭管理、人员信息登记排查、每日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了汛期安全防范;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受检企业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受检项目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不理想;部分2020年第一次全区层级监督检查被责令停工的项目现场未整改完成,个别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失控,事故风险较高,现场安全隐患防控力度有待加强。
暗访组同时对上述暗访的16个在建工程的建设用砂及混凝土的氯离子含量进行了监督抽测,共抽测了8份砂样品和10组混凝土标准试件。经抽测,所有砂样品氯离子含量均未超标,所有试件混凝土样品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均未超标,未发现违规使用海砂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方面。
⒈ 履职方面。一是个别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均未到场履职。如象州县马坪镇初级中学综合楼项目,在2020年第一次全区层级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均未在场履职,此次暗访检查时仍然发现存在该问题;防城港市金石?公园里一期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大多未到场履职。二是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开展公司季度检查及分公司月度检查,存在公司检查资料不齐全、无检查通知、无检查人员授权文件和无检查通报等问题。如国恒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柳州市彰泰江与城1#-9#楼及地下室工程,未能提供公司检查相关资料。
⒉ 施工方案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施工方案不全或施工方案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施工方案未针对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无实质性指导作用。二是部分项目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存在缺陷。部分项目现场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但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或未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即进行施工。如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宁研祥智谷项目(四期)的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未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现场已完成地基基础施工。
⒊ 第一次全区层级监督检查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个别项目虚假整改。在2020年第一次全区层级监督检查中被停工整改的个别项目存在虚假整改现象,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未严格审查,就签署了整改合格意见上报我厅,如象州县马坪镇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现场无任何整改痕迹。二是个别项目整改还未完全落实。如北海市越亚银滩城项目,施工现场还存在悬挑卸料平台未按方案进行锚固、未铺设安全通道、两侧无临边防护以及项目部周检记录内容不实、未保留两层完整支模体系等问题,整改还未完全落实。三是个别项目存在新的安全隐患。部分第一次全区层级监督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虽然完成了整改,但本次暗访又发现存在新的安全隐患,如玉林市南兴.盛世国际9#-14#楼、幼儿园及地下室项目。
(二)建设用砂使用方面。
一是预拌混凝土和建设用砂等材料管控有待加强,现场进货批量不实,质保资料不全。此次暗访的16个在建项目,有15个在建项目现场未能提供预拌混凝土的氯离子检测合格证明,占比93.75%,有3个在建项目现场未能提供建设用砂进场记录,占比18.75%。二是未按规定对建设用砂的氯离子含量进行抽样检测。 有6个在建项目提供的建设用砂检测报告无氯离子含量检测内容,占比37.5%。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6个项目(详见附件1)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停工整改,对其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2个项目涉及的2家施工单位和2家监理单位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详见附件2)。项目整改合格后应将书面复工申请(需加盖公司公章)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工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检查复核。凡整改未达到合格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复工;达到合格条件的,应书面同意复工。如项目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的,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二)对第一次全区层级监督检查中被停工整改但虚假整改的来宾市象州县马坪镇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的施工单位江西临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其在广西参加房建市政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整改完成并经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后,将整改报告报送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际路1号13楼1301室,电话:0771-3394210)。我厅审查合格后另行发文恢复其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
(三)请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次被通报批评的项目列入“严管工程”项目名单,并加大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和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力度。
(四)对第一次全区层级监督检查整改审查把关不严的象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予以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本通报转发至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督促落实有关整改工作。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贯彻落实层级监督检查停工整改和事故有关单位全区项目通过整改等制度,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的督导力度,凡未严格把关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并纳入2020年度设区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考核内容。
(二)请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扎实组织部署开展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按照我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以及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整治有关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监管,并加大对建筑用砂及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的监督抽测力度,切实防范不合格海砂用于房建市政工程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