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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1.4亿吨水泥产能!环境部:苏皖鲁豫22城纳入重点管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经济观察网
核心提示:5月15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今年将在三大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基础上,加强对东北地区、蒙宁陕晋交界地区、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区域的关注。今年将推动苏皖鲁豫交界地区22个城市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将秋冬季作为PM2.5重点管控时段,将夏季作为臭氧重点管控时段,发布实施《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5月15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今年将在三大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基础上,加强对东北地区、蒙宁陕晋交界地区、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区域的关注。今年将推动苏皖鲁豫交界地区22个城市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将秋冬季作为PM2.5重点管控时段,将夏季作为臭氧重点管控时段,发布实施《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他说,与去年相比,今年大气污染治理最大的变化应该是夏天要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这是针对臭氧浓度逐渐上升的问题,文件我们现在正在征求意见,会尽快下发。今年将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


刘炳江称,近年来,大气污染治理经验表明,要想区域性的改善空气质量,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至关重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已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苏皖鲁豫恰恰是长三角和京津冀及周边两大大气治理重点区域的连接带。苏皖鲁豫大约20多个城市空气污染显示出来了。


从区位上看,该地区污染有区域性特征且会对两大重点区域产生影响。一方面,苏皖鲁豫地区各城市大气污染物浓度年际和月际变化特征相近,重污染天气过程高度一致,具有典型的区域性污染特征;另一方面,该地区紧邻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和长三角地区,与两大重点区域间存在明显的传输影响。


从污染程度上看,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已成为全国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秋冬季PM2.5污染严重,夏季O3污染突出。


据生态环境部的数据,2019年,苏皖鲁豫交界地区22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已与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接近;近年来,O3浓度呈逐年恶化趋势。


从基础排放上看,苏皖鲁豫地区结构性问题突出,基础排放量大,治理难度高。刘炳江介绍,在产业结构上,苏皖鲁豫地区集中了近8000万吨钢铁、4000万吨焦化、1.4亿吨水泥、1.1亿吨石化产能。在能源结构上,区域煤炭总消费量达到3.2亿吨,单位面积煤炭消耗强度同“2+26”城市相当,半数城市耗煤量超过1000万吨。


在运输结构上,该区域物流业发达,但以公路运输为主,铁路货运量不到7%,柴油货车240多万辆,与“2+26”城市数量相当(300万辆);在用地结构上,道路扬尘、矿山开采扬尘管理不到位,平均降尘量远超长三角地区。


此外,从管理上来看,刘炳江指出,该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成为大气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的洼地。部分城市尚未系统组织开展排放源清单编制和污染来源解析工作,部分城市对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等。


“所以将苏皖鲁豫重点地区纳入管控,是综合考量评估了该区域污染程度、区位特点、基础排放、治理进程等因素所作出的重要决定。”刘炳江对记者表示,今年将推动苏皖鲁豫交界地区22个城市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一方面要齐抓共管,统一行动,形成强大合力;另一方面,要强弱项,补短板,提升治理水平,加大治理力度。最终实现整个区域空气质量的加速改善。


与此同时,今年将全力推动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平原地区农村完成煤改清洁能源、钢企超低排放和大宗货物运输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等三大工程,既推动空气质量改善,又利于拉动经济增长。优化调整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帮扶工作覆盖区域范围,指导相关地方根据不同时段的污染特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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