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长沙市知识产权法庭,屏幕正在展示涉案专利的设计要点。
"我们的专利引领了全球泵车车尾灯的设计,具有非常大的独创性。"4月21日,在长沙中院知识产权法庭,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拿着一份车尾灯比对图向法官进行阐述。
她口中的专利,是指泵车车尾灯上灯罩的外观设计。三一重工认为,青岛九合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泵车车尾灯与它的外观相似,侵犯了专利权,向长沙市中院提起诉讼,索赔高达387万元的经济损失。
鉴于双方对相关的事实还有较大的争议,法院决定对该案择日宣判。
三一重工
一共提起了5件专利诉讼
"泵车由臂架、料斗和支腿组成,当泵车处于工作状态时,支腿会向后左右打开,涉案专利的灯罩就位于支腿的尾端。泵车使用时,这个尾灯能给泵车施工区域周围的行人警示,确保人员和施工的安全。"三一重工的代理律师介绍,在涉案专利出现以前,大家都会把灯装在料斗上,自从2011年三一重工率先在支腿上安装尾灯,且安装具有特色的灯罩之后,国内的很多厂商也相继在支腿上安装尾灯和相应的灯罩,但他们的灯罩都做了很好的规避设计(规避专利保护范围来修改现有机构设计)。
该专利于2011年9月8日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8月1日授权公告,目前该专利权利合法有效。"我们在2018年的时候,就关注到九合重工开始制造并推广的泵车在尾灯灯罩上模仿抄袭了我们的产品。"该代理律师称。
三一重工认为,对企业来说,企业投入了研发成本,当侵权产品出现之后,会让客户无法区分来源,对企业的市场推广产生阻碍。于是将九合重工诉至法院,要求九合重工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387万元,承担原告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10万元。
其代理律师透露,"这次一共提起了5件专利诉讼,目前还有4件专利诉讼是在最高法院"。
九合重工
辩称不能将灯具拆开比对
对于三一重工的诉求,九合重工无法接受。"灯罩的设计空间非常狭小,整体的视觉效果一样,最关键的是,原告在比对时不符合比对规则。"
九合重工代理律师认为,九合重工并没有实施侵犯原告专利权的行为。原告虽是涉案专利的权利人,但不证明其专利有效;原告举证的公证书中,灯罩照片均是局部的照片,无法证明是被告泵车上的灯罩;通过对比,公证书中所出现的灯罩,与涉案专利存在较多的差异,尤其是公证书中的灯罩存在的相嵌灯具,其整体视觉效果与涉案专利的外观特征明显不符,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律师认为,根据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外观设计的比对应以整体的视觉进行比对,并且比对的是最容易被关注到的,该灯罩中灯具的特征是容易被关注到的,而比对中没有展示涉案专利中灯具的样式。"在比对中不能将产品进行拆解,原告将公证书中的灯具进行拆解,这种比对是不符合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