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海螺水泥旗下公司两驾驶员因窃取公司柴油被判刑。判决书显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长兵、李奎远系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公司)聘用驾驶员。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16日期间,海螺公司业务量增大,每辆双桥车相对固定两个驾驶员,分为白班和夜班。被告人赵长兵发现每辆车每天核定加油量是180升,且每天用油量有节余,遂多次利用海螺公司汽车驾驶员的职务便利,联系值夜班的其他驾驶员出售自己所驾驶车内柴油,或利用驾驶员多次与海螺公司加油员窜通,以多加少计方式窃取公司柴油。其后,被告人赵长兵、李奎远分别以每桶(50升)200元或220元的价格从双桥车、挖掘机驾驶员手中收购柴油,并通过微信将钱转给卖柴油的驾驶员。经统计,仅2018年12月16日至2019年5月16日止,被告人赵长兵涉案柴油价值为74196元;被告人李奎远涉案柴油价值为103259元。
对此,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赵长兵、李奎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赵长兵、李奎远到案后积极退赔赃款,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赵长兵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李奎远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对被告人赵长兵退赔赃款25698元、被告人李奎远退赔赃款33148元予以没收,并发还被害单位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天眼查信息显示,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安徽海螺集团公司旗下的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海螺水泥总营收1570.3亿元,同比增长22.3%,归母净利润为335.93亿元,同比增长12.67%,基本符合此前市场预期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