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散装水泥量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1.水泥散装率继续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二名
2019年,浙江省水泥散装率83.01%,同比提高0.8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水泥散装率82.50%的考核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二名。其中,列入散装率考核的8个设区市散装率依次为嘉兴91.00%、湖州89.47%、宁波88.58%、杭州87.78%、绍兴82.73%、丽水78.85%、衢州74.80%、金华65.04%;散装率同比提高依次为丽水2.33个百分点、衢州1.72个百分点、绍兴0.75个百分点、嘉兴0.72个百分点、宁波0.16个百分点、杭州0.05个百分点、湖州-0.12个百分点、金华-1.73个百分点;舟山、温州、台州市的地产水泥(粉磨站)散装率分别为100%、94.67%和86.89%。
列入散装率考核的8个设区市所属县(市、区)水泥散装率(不含粉磨站)超过90%的有8个,分别为:桐庐95.97%、余姚95.07%、桐乡94.11%、德清92.95%、富阳91.44%、海宁90.78%、柯桥90.75%、嘉善90.03%;散装率80%-90%的有16个,分别为:长兴89.89%、海盐89.78%、慈溪88.02%、余杭87.42%、上虞87.17%、象山87.04%、江山86.35%、平湖86.25%、临安86.13%、萧山85.92%、建德85.56%、嵊州84.53%、宁海84.43%、安吉83.79%、淳安82.08%、庆元81.49%;散装率70%-80%的有4个,分别为:大江东78.99%、缙云78.65%、诸暨77.64%、龙游72.81%。
2.散装水泥供应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1)水泥产量和散装量情况。全省水泥产量13786.46万吨,保持全国前列,同比增加1363.66万吨,增长10.97%。近五年增长分别为: 2015年增长-9.38%、2016年增长-3.30%、2017年增长5.61%,2018年增长8.65%,2019年继续大幅度增长。
散装水泥供应量11443.50万吨,排全国前列,同比增加131.16万吨,增长13.50%,比水泥产量的增速高2.53个百分点。
(2)散装量超千万吨的市和超百万吨的县(市、区)情况。列入散装量考核的8个设区市,除绍兴、丽水外,其余6市均超1000万吨,分别是嘉兴1860.19万吨、宁波1694.01万吨、衢州1583.86万吨、杭州1564.16万吨、湖州1540.78万吨、金华1168.79万吨。散装量同比增长率为:绍兴25.21%、湖州18.48%、嘉兴14.37%、衢州13.48%、杭州10.07%、金华7.86%、宁波2.14%、丽水-5.67%。
县(市、区)中,散装量超500万吨的7个:江山804.65万吨、兰溪768.25万吨、桐乡670.73万吨、海盐617.29万吨、建德601.87万吨、长兴514.83万吨、象山502.10万吨。400—500万吨的3个:德清457.26万吨、富阳454.46万吨、宁海405.33万吨。300—400万吨的4个:诸暨377.20万吨、常山368.64万吨、余姚363.57万吨、嘉善319.48万吨。200—300万吨的2个:龙游255.24万吨、缙云216.03万吨。100—200万吨的6个:余杭154.06万吨、上虞142.72万吨、桐庐124.90万吨、柯桥124.50万吨、临安119.69万吨、平湖118.58万吨。
3.重点县(市、区)散装水泥供应量增长较快
萧山、余杭、建德、海盐、桐乡、德清、长兴、诸暨、兰溪、江山十个水泥重点县(市、区)水泥产量6050.87万吨,占全省总量43.88%,同比增加571.15万吨,增长10.42%;散装水泥供应量4982.00万吨,占全省总量43.33%,同比增加499.16万吨,增长11.13%;散装量同比增长的为海盐76.21%、诸暨22.69%、建德17.28%、德清12.11%、桐乡10.66%、江山5.77%、兰溪1.25%、长兴1.21%;散装量同比下降的为萧山-68.055%、余杭-20.91%。
4.列入使用量考核的三个市散装水泥使用量增加
温、台、舟三市散装水泥使用量2555.32万吨,同比增加426.46万吨,增长20.03%。其中,温州1497.42万吨,同比增加380.88万吨,增长34.11%;台州925.86万吨,同比增加84.41万吨,增长10.03%;舟山132.03170.86万吨,同比增加-38.83万吨,增长-22.72%。
5.列入统计范围的散装水泥中转出库量变化不大
全省列入统计范围的14个散装水泥中转库,出库量378.99万吨,同比增加8.04万吨,提高2.16个百分点。
(二)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产量大幅上升
1.预拌砂浆完成情况
全省124家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同比增加10家),产量1292.03万吨,同比增加240.55万吨,增长22.88%,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杭州市以338.00万吨居全省第一,同比增加35.38万吨,增长11.69%,占全省26.16%(占比下降2.62个百分点);嘉兴市以249.60万吨列全省第二,同比增加41.06万吨,增长19.68%,占全省19.27%(占比下降0.56个百分点);宁波市以195.79万吨居全省第三,同比增加44.47万吨,增长29.39%,占全省15.15%(占比提高0.76个百分点);三市合计783.39万吨,占全省60.63%(占比下降2.37个百分点)。绍兴、湖州、台州、温州、金华、舟山、衢州、丽水等8市供应量分别为146.41、95.18、76.60、73.04、50.63、50.51、16.08、0.24万吨。其中,舟山市预拌砂浆使用率已达95%以上。金华市同比增加30.75万吨,增长率以154.64%居全省第一。
丽水市未完成省散装中心下达的预拌砂浆考核目标,其余10市均完成年目标任务。
2.预拌混凝土完成情况
浙江省630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同比增加28家),产量27120.07万立方米,同比增加5182.90万立方米,增长23.62%,位居全国前列列。其中,产量前三位是:杭州市7196.80万立方米,占全省26.53%(占比提高1.26个百分点);温州市3583.69万立方米,占13.21%(占比提高0.73个百分点);宁波市3583.11万立方米,占全省13.21%(占比下降2.34个百分点);三市合计14633.60万立方米,占全省53.95%(占比下降0.05个百分点)。增长率前三名是:丽水市47.83%、湖州市38.91%,金华市37.67%。
(三)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
全省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节能减排绩效显著:共节约标准煤525.66万吨,节省水泥用量1388万吨,减排粉尘110.60万吨、二氧化碳496万吨、二氧化硫0.37万吨,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粉煤灰、废渣)4680万吨;创综合经济效益49.50亿元。
二、2019年运行特点和基本经验
(一)运行特点
1. 散装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全省继续深入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全面实施《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十三五”规划》,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咬定青山不放松,想方设法谋发展。加强行业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建设与应用、切实推进预拌混凝土下乡、加大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多管齐下推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散装水泥供应量的占比进一步提高,全年水泥散装率总体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超额完成了2019年度目标任务。
2. 水泥散装量增幅高于水泥产量增长
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增长率:一季度增长12.50%、二季度增长6.68%、三季度增长9.01%、四季度增长18.55%。全省水泥产量增长率:一季度增长7.73%、二季度增长5.53%、三季度增长7.37%、四季度增长16.34%。水泥产量与水泥散装量稳步提高,主要原因是:(1)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在逐月增长。(2)项目投资持续增长。全省项目投资比上年增长12.2%,对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67.8%。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幅不小,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同比去年略有提高。基础设施项目对全部投资增长支撑作用明显,对全部投资增长贡献率达到60%以上,拉动投资增。(3)房地产投资增长7.4%。
3.预拌砂浆应用工作获得新突破
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稳步推进,产量近1300万吨,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位列全国前三甲。全省预拌砂浆工作以质量监管为基础,以培育市场主体为目标,完善标准体系,规范行业管理,加大“禁现”砂浆检查力度;结合大气扬尘防治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引导企业提升服务,扎实推进预拌砂浆产业发展。
4.预拌混凝土产量再次大幅度增长
全省预拌混凝土产量创历史新高,使用散装水泥7949.20万吨, 占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比例69.46%,占比提高5.67个百分点。全省预拌混凝土产量增长情况为:一季度增长17.78%,到二季度增长20.95%,到三季度增长21.78 %,到四季度增长23.62%。增长率好于上年的主要原因:一是浙江经济形势趋于稳定,投资项目略有增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亦有增加,购房热情不减,销售市场热度不退,拉动了预拌混凝土用量;二是全省在加快推行的预拌混凝土下乡,继续扩大试点,并且积极培育农村绿色建材市场,创新市场营销模式,营造绿色建材下乡的良好氛围,继续为预拌混凝土创造持续发展的增长点;三是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加,新农村建设继续全面展开,大型和重点投资项目增多,房地产项目加紧开工等等,提高了预拌混凝土需求量。
5.水泥价格走势上扬,混凝土价格随之上涨
(1)水泥价格逐季上涨,四季度创新高。根据省商务厅水泥市场样本企业的统计数据显示,12月P.O425水泥全省平均价为665元/吨,环比持平,比去年同期价格上涨35元/吨。第一季度水泥价格基本平稳,季度平均价535元/吨;二季度开始,水泥价格逐月上涨,从4月515元到6月560元,季度平均价548元/吨;三季度水泥价格继续上涨态势,从7月530元到9月532元/吨,季度平均价530元/吨;四季度水泥价格开始大幅上扬,从10月570元、11月665元到12月665元,季度平均价633元/吨,季末比季初的价格涨了63元/吨,年末比年初的价格涨了130元/吨。
浙江省水泥市场价格全年呈逐月走高的态势,特别是10月份以后,价格上涨较多。主要原因:一是经济形势进入新常态,推升水泥需求。一方面水泥市场的需求量猛增,一方面水泥企业由于中央环保督查和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等原因,停产时间较长,生产受影响,库存降至历史最低点。二是环保限产执行前松后紧,致供求关系失衡。年初,省水泥协会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文件要求,对水泥行业制定了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要求错峰生产,但实际执行过程中,缺少有效监管,除南方水泥等少数企业在严格执行外,许多企业仍然开足马力生产。进入10月后,地方采取了强制措施,要求在12月31日前执行停磨错峰生产,导致熟料供不应求,企业生产受到限制,而市场又进入传统旺季,需求旺盛。三是小部分企业借机牟利,哄抬水泥价格。水泥价格上涨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部分人为因素,个别水泥生产企业及供应商,借机夸大环保整治、错峰停窑的影响,造成水泥价格的持续上涨。
(2)预拌混凝土与水泥价格走势相似。12月,预拌混凝土C20平均价543元/立方米,C25平均价575元/立方米、C30平均价592元/立方米,环比价格平均上涨4元/立方米,与去年同期价格基础持平。第一季度价格略有回调,3种规格预拌混凝土平均价从1月533元/立方米到3月516元/立方米,季度平均价516元/立方米;二季度开始价格逐月合理上涨,3种规格预拌混凝土平均价从4月531元/立方米到6月538元/立方米,季度平均价534元/吨;三季度价格继续保持价格稳定,3种规格预拌混凝土平均价从7月526元/立方米到9月538元/立方米,季度平均价534元/立方米;四季度价格开始大幅上涨,3种规格预拌混凝土平均价从10月560元/立方米、11月566元/立方米到12月570元/立方米,季度平均价565元/立方米,季末比季初的价格涨了5元/立方米,年末比年初的价格涨了近49元/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涨20元/立方米。
预拌混凝土价格涨幅低于水泥价格的涨幅,主要原因:一是《造价信息》是每月公布一次,有一定的滞后性,指导价偏低,对价格稳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二是为稳定市场,各地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对行业的管理和行业的自律及价格的维稳做了大量工作,对稳定预拌混凝土价格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三是预拌混凝土行业一般实际成交价比信息价下浮10-20个百分点,由于水泥、砂、石等原材料上涨导致成本提高,2019年预拌混凝土的实际价格下浮幅度收窄至5-8个百分点,缩小与水泥价格涨幅的差距。
(二)基本经验
2019年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全面完成各项年度考核指标,主要原因是:
1.积极谋划,明确行业发展新思路、新目标
一是统筹协调,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任务部署会,明确发展总体思路。为促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今年五月初,省商务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会议,11地市及部分县(市、区)散装办负责人、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行业相关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和新闻媒体代表应邀参加。徐高春副厅长莅会指导并讲话。二是科学谋划,明确考核指标体系和年度发展目标。在考核体系设计方面,突出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要素。2019年把散装水泥发展与基本建设、整体经济发展紧密融合,着重研究散装水泥事业高质量发展问题。
2.凝心聚力,推动全省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改革
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级机构改革后,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继续参公,财政全额补助经费。省散装中心积极引导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借鉴中心的经验做法,按照优化协同高效要求,凝心聚力,抓好与主管部门及编办的协调,稳军心、抓队伍,确保干劲不减、队伍不乱,为散装水泥事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3.精准施策,加大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力度
一是着力培育市场主体。新投产预拌砂浆生产企业10家,累计达到124家。二是加大检查力度,严格依法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三是积极推广预拌砂浆机械喷涂施工等技术,深入开展技术创新,重点解决预拌砂浆在生产、流通、使用中的技术瓶颈,以降低综合成本,提高效率,改善砂浆产品的使用质量。四是强化监管,不断提升预拌砂浆产品质量。
4.开拓市场,扩大农村使用预拌混凝土试点范围
从培育农村预拌混凝土消费市场入手,切实解决农村使用预拌混凝土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出符合地方实际的市场推广商业模式,鼓励企业建设面向农村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服务体系,逐步培育农村预拌混凝土消费市场。加快推进预拌混凝土在农村地区的广泛应用。上半年完成了对第四批确定的3个县(市、区),即诸暨市、江山市和衢江区的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工作绩效评价考核。截止目前,农村预拌混凝土使用比例达到了49.11%,同比提高5.1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