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宁夏自治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做好返程返岗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补齐园区、厂区疫情防控短板和不足,在筑牢疫情防控体系,杜绝疫情向园区、厂区扩散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方案》明确:
■要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准备,织牢织密防控体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园区、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要把返程返岗人员纳入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范畴,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
■要精准开展人员筛查,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返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督促企业返程返岗人员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和旅程信息。对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来自其他地区有不适症状的人员,重点管控,实行一人一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来自其他地区无不适症状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一般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要实化细化防控手段,严把入口关、监测关、卫生关,预先设置集中隔离场所,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定时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减少人员聚集。
■要努力保障生产生活,实行错峰上班、网上办公和实行弹性工作者,采取返岗人员“两点一线”模式,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方案》要求,要分类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支持医药用品、消杀用品等防疫和生活保障类企业全面复产,推动对生产经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热力等龙头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错峰安排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要扎实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全过程监管,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检查评估,评估合格的方可准予复工复产,不合格的坚决不准复工复产。
《方案》强调,要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生产保障。
■要抓紧抓好要素流通保障,加强交通物流运输保障,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要求,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生产资料运输通道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
■抓紧抓好产业链衔接,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督促生产防疫和生活保障类物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加强劳务供需对接,组织劳动力不足的企业就地招工、就地吸纳,实现用工替代;
■抓紧抓好政务服务,实行“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充分发挥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自助终端机等线上服务平台,推动企业注册开办、纳税、缴费等更多服务实现“掌上办”;
■抓紧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稳住有效投资、保障要素供应,加大资金引导,优化发展环境,稳定发展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抓紧抓好宣传教育,多渠道普及防控知识,引导企业员工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理解、支持并配合防控工作。
《方案》还要求,各市、县(区)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压紧压实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调度,强化工作督察,努力做到各园区复工复产企业不出现疫情,全面实现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