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海南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1月20日,林某等4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由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某等41名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省检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某、周某球、吴某勇、吕某宝、邢某、王某坤、云某华、符某等人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其非法利益,为非作恶,在文昌市凤尾地区一带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采矿、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容留他人吸毒、非法侵入住宅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该组织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垄断挖掘机和砂石市场,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扰乱了文昌市凤尾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依法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等追究41名被告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