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近日起,濮阳市根据气象预报和空气质量预测,在全市范围内陆续启动了不同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按照《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企业、工地等要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停止生产、运行,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然而,个别商砼企业仍抱侥幸心理,继续违规进行生产。
12月9日晚,市住建局执法人员在夜查时发现,位于濮水路南段开发区王助镇辖区的濮阳市山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以下简称“山石商砼”)在进行作业,作业现场黄土裸露、废料露天堆放,违反了“八个百分之百”相关规定。市住建局执法人员在进一步检查中还发现,该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在市住建局办理资质审批,属于非法经营企业。
12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九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等相关规定,责令山石商砼按要求落实停产措施,并责成开发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施搅拌楼主控室予以查封,下一步将移交当地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目前,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
对于此次被查封,山石商砼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并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今后将严格遵守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整改不到位坚决不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