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及各市区执法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相关检查问题汇总如下:
11月23日至25日,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8个执法巡查组,继续对关中各市(区)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执法巡查工作。23日共检查涉气污染源39个点位,24日共检查涉气污染源37个点位,25日共检查涉气污染源37个点位。
检查期间发现了部分企业存在违规现象,涉及铜川市矿山水泥有限公司和耀州区轩辕水泥2家水泥企业及鸿旭商混站和渭南天源盛秦建材有限公司两家商混搅拌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