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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11月20日起水泥企业、粉磨站全停!工地停工!物流停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水泥人网
核心提示: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发布《关于启动区域一区域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229号)文件称,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将于11月20日18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发布《关于启动区域一区域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229号)文件称,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将于11月20日18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通知原文如下:


河北省政府此前印发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提到工业企业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源头。为强化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减排力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的最低减排比例为30%;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最低减排比例为40%。


而且明确提及,能够稳定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超低排放限值的企业,除火电以外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稳定达到现行标准限值30%及以下的企业,纳入免于停产企业名单;在Ⅲ级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可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对主动安排在采暖期进行停产、限产的企事业单位,当地政府应在财政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二级响应,水泥企业、粉磨站全停,工地停工,砂石料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以唐山市为例,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区域内将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工业源停限产措施。水泥行业(特种水泥行业除外)。水泥制品、粉磨站停产;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的企业,日处理生活垃圾与污泥总量低于400吨(含)、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总量低于熟料产能4%(含)的生产线停产。


扬尘源控制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河北省本月第二次启动预警,发布二级响应


据了解,本月以来,这已经是河北省第二次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了。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10月29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称: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预计11月1日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未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执行减排停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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