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邢台市蓝天保卫战强化攻坚措施责任分工清单》工业企业管控的通知,针对邢台县建德水泥有限公司、沙河市双基水泥有限公司、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牛山分公司等水泥企业给出了具体停产时间安排,汇总如下:
邢台县
No.1 邢台县建德水泥有限公司
10月5日起,①轮停检修;②10月21日至10月31日、11月12日至12月6日停产;③生产期间,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方案,总量指标压减20%,超量立即实施停产,通过在线监测、运输车辆、用电量、票据等方式核查。
No.2沙河市双基水泥有限公司
10月5日起,①轮停检修;②10月05日至10月15日、11月12日至12月06日停产;③生产期间,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方案,总量指标压减20%,超量立即实施停产,通过在线监测、运输车辆、用电量、票据等方式核查。
No.3 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
10月16日起,①轮停检修;②10月16日至11月11日、12月07日至12月31日停产;③生产期间,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方案,总量指标压减20%,超量立即实施停产,通过在线监测、运输车辆、用电量、票据等方式核查。
内丘县
No.4 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0月5日起,①轮停检修;②10月05日至10月15日、11月12日至12月06日停产;③生产期间,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方案,总量指标压减20%,超量立即实施停产,通过在线监测、运输车辆、用电量、票据等方式核查。
临城县
No.5 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牛山分公司
No.6 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
10月5日起,①轮停检修;②10月05日至10月15日、11月12日至12月06日停产;③生产期间,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方案,总量指标压减20%,超量立即实施停产,通过在线监测、运输车辆、用电量、票据等方式核查。
No.7 临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No.8 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10月16日起,①轮停检修;②10月16日至11月11日、12月07日至12月31日停产;③生产期间,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方案,总量指标压减20%,超量立即实施停产,通过在线监测、运输车辆、用电量、票据等方式核查。
隆尧县
No.9 河北金隆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10月05日起,未完成超低物排放改造,责令停产。
No.10 奎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10月16日起,①轮停检修;②10月16日至11月11日、12月07日至12月31日停产;③生产期间,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方案,总量指标压减20%,超量立即实施停产,通过在线监测、运输车辆、用电量、票据等方式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