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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河南、山东、河北水泥企业同步停限产!水泥价格还要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水泥人网
核心提示:昨日(22日)山东省13个城市、河南省新乡市、河北唐山丰润区同一天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污染防止加严管控通知,对各地水泥等企业的排放、错峰停产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昨日(22日)山东省13个城市、河南省新乡市、河北唐山丰润区同一天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污染防止加严管控通知,对各地水泥等企业的排放、错峰停产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山东省13个市今日零点前启动大气应急方案!水泥企业停限产!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9月25日至29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称:预计9月25日至10月3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长时间、大范围中至重度污染过程。其中预测济南、淄博、枣庄、济宁、泰安、日照、荷泽等13市将连续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根据预测结果并按照提前预警的原则,建议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荷泽13市于今日(9月23日)零时前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并请上述13市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切实做好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对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对建筑工地扬尘源停止产生扬尘环节的建筑施工作业及渣土运输;加强重型柴油车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行驶。


河北唐山市丰润区企业管控!停产企业断电!


9月21日,唐山市丰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印发《9月下旬大气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称,按照唐山市政府《9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在丰润区《9月份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关于调整9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的通知》基础上调制定《9月下旬大气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


9月下旬丰润区大所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提到,9月下旬,整个唐山市气象条件较差,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为有效减少污染排放,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在严格执行已制定的各项管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实施加严管控措施。后期随气象条件及唐山市管控要求另行调整。


管控时限:2019年9月22日0时至10月4日


水泥熟料行业:


一、燕东水泥、泓泰水泥自9月22日0时至9月27日24时,熟料生产线限产40%,9月28日0时至10月4日24时熟料生产线停产;9月23日0时于10月4日24时,粉磨站停产;


二、冀东水泥唐山分公司二厂一条生产线自9月22日0时至10月4日24时停产,另外两条处置污泥生产线保持最低负荷生产;


三、冀东水泥唐山分公司一厂、冀东水泥丰润分公司、飞龙水泥继续停产。


允许生产的水泥企业必须达到超低排放。


对于停产企业采取断电措施,由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结合供电部门,于9月23日开始,对停产企业实施摘除电表断电,对市供电公司大客户供电企业,对其生产用动力电器柜及主要生产设施加贴封条,要强化日常巡查管控,严防企业私自接电生产。


强化督导检查期间,区领导将带队开展“零点行动”夜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生态办将组织开展夜查和突击检查等,区电视台要对9月份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暗访。企业主管负责人及部分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申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停产调度计划安排。


严厉打击不落实管控要求的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执法,高限处罚。


发现不落实管控措施的将按照《生态唐山建设监督问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移交纪委监委严肃问责追责。


河南省新乡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


9月22日,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新乡市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称:根据最新气象预测预报和研判结果,近期我市风力较弱,湿度较高,高湿静稳天气特征显著,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累积明显,预计我市会经历连续的污染过程。经市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19年9月23日0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


强制性污染减排,工业减排措施方面,工业和信息化、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水泥、采石、砖瓦窑、砌块砖、耐火材料、石膏板、陶瓷、碳素、石灰、矿粉、搅拌站、商砼企业、干粉砂浆等行业企业采取红色预警减排措施。


发布预警后,有关工业企业已经采取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标准更低的措施时,不得增加生产负荷和排污量。辉县市、卫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督导本地矿山停止开采。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最新气象预测预报和研判结果,近期我市风力较弱,湿度较高,高湿静稳天气特征显著,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累积明显,预计我市会经历连续的污染过程。经市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19年9月23日0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合理安排户外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减排措施。工业和信息化、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铸造、水泥、采石、砖瓦窑、砌块砖、耐火材料、石膏板、陶瓷、碳素、原料药、农药、医药(涉中药提取)、石灰、钙粉、饲料级钙粉、矿粉、搅拌站、商砼企业、干粉砂浆、橡胶、塑料制品、印刷、纸制品加工、自备电厂、漆包线、玻璃制品、有色再生、机加工喷涂(包含家具行业的铁门)和油漆生产、木板板材生产(胶合板、木工板等,不含喷漆工艺)、木地板(原料为成品板)和家具(不含喷涂工序)、家具(含喷涂工艺)、饲料、淀粉、热镀锌、方便面、防水建材、铁丝生产、电解铅、氢氧化镍、线缆、泡沫和其他行业企业采取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环保部门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市发改部门根据省发改部门安排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新乡供电公司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统筹实施燃煤发电企业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措施。发布预警后,有关工业企业已经采取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标准更低的措施时,不得增加生产负荷和排污量。辉县市、卫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督导本地矿山停止开采。


(二)机动车减排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主城区环路以内(不含环路)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与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关系密切的车辆除外)禁止通行;主城区环路以内(不含环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市控车办持续开展重型车辆尿素使用情况,油品、尾气抽检工作。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高新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市限高装置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新气攻坚办〔2017〕1号)要求,强化管控;预警期间,禁止运输渣土、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行(已审批过的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除外),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除值班、执法执勤、应急等车辆外,一律封存停驶。


(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施工单位(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外)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含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不含塔吊和非焊接的钢筋捆扎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经过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等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主要路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调度指令科学安排清扫保洁工作方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督检查。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停工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监督检查。


(四)其他措施。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停止作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洁净型煤检验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导检查,每日抽查率不得低于25个点位,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五、按时报送应急日报


预警启动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于每日上午9时和下午5时前,将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汇总,并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报市攻坚办。市攻坚办将对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未能及时启动管控或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纪问责。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

2019年9月22日


山东、河南、河北均属水泥生产大省,上述三地停限产对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水泥库存量的影响较大,按照水泥市场波动规律库低即涨,相关市场人士预计,本月后期上述三省及周边区域水泥价格或遇一波上涨行情。部分区域或因物流限运出现短时间的供应紧张现象。相关行业专家提示,合理备库,以备不时之需,切不可囤货居奇,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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