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的公告规定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车型分类,标准适用于行驶在收费公路上的所有车辆。该文件明确指出:货运车(轴)型收取通行费。
新标准有一个细节,那就是实施日期由预计的2020年1月1日,提前到了2019年9月1日,足见新标准实施的迫切性。
这意味着,9月1日起,取消货车计重收费,按车(轴)型收取通行费,货车超限超载再也上不了高速!
与2003版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修订:
1. 车辆总轴数作为货车车型分类的第一指标
从公告来看,新标准不再是单一的准载吨位,而是将轴数列为第一指标,把最大总重和整车长度列为第二指标,多种指标相叠加的车型划分方式。
以轴数为划分的第一依据来区分货车车型,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大致分为二轴、三轴、四轴、五轴以及六轴和六轴以上,这就与2003版的1-5类五种车型的划分阶梯设计非常的类似。
2. 货车分类参数: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
2003版标准中,货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额定载质量进行车型分类,新标准中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
3. 补充六轴以上货车分类规定: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
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的相关规定,六轴以上货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且轴数变化范围很大,不宜规定具体的分类方法。新标准明确规定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
这样规定既涵盖了行驶收费公路的全部车型,有利于全国联网收费的规则统一,又与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相衔接,也便于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合理的收费费率标准。
部分情况说明
附超限超载检测标准:
◆ 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吨;
◆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
◆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吨;
◆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6吨。
新标准实施后,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将不能驶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将实现不停车称重,所有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将不允许驶入高速公路。
货车为何要改为车(轴)型收费?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为避免车辆“大吨小标”,并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随着我国治超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情况下,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
按照车(轴)型收费对不同装载情况的车辆是否公平?
货车按车(轴)型收费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在合法装载的前提下,同一轴型的货车(尺寸完全相同,行驶速度也基本相同)无论载货多少,对公路资源的占用都是一样的,按统一标准收取通行费具有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也有利于促进公路货运行业集约经营,提高公路运输实载率,提高全社会运输效率。
实施时间
关于《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的实施时间方面,交通运输部文件附件明确实施日期:2019年9月1日。
交通运输部文件附件明确实施日期:2019年9月1日
对于各地的落实实施时间方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贵州省的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因此,各省具体落实情况应以当地政府发布信息为准!
当前,我国公路运输变革加速,尤其是针对我国车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的通过时间和检测方面。据中了解,2019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23号)。《方案》中指出:货车的公路通行费将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同时入口不停车称重。
水泥和砂石都是大宗货物,公路运输是我国其货运的主要方式之一,水泥和砂石公路运输量巨大,因此,任何公路运输方面的变化都可能对水泥和砂石公路货运带来影响。相关企业及货运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运输变革带来的影响,及时调整,适应新变化,确保企业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