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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区公布商混企业扬尘管控等级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混凝土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行为,提升企业扬尘管控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等级评定的通知》(宿环发〔2018〕25号)要求,江苏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区范围内的30家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情况进行逐一复核,现将经复核后的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等级名单予以公示。

宿迁市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等级复核结果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混凝土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行为,提升企业扬尘管控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等级评定的通知》(宿环发〔2018〕25号)要求,江苏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区范围内的30家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情况进行逐一复核,现将经复核后的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等级名单予以公示(其中,绿色等级13家、黄色12家、红色5家),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向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申诉。联系人:管士杰,联系电话:84338613。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5日


市区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等级评定一览表



说明:


以上扬尘管控评定为“绿色”等级的13家商品混凝土企业,可以在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管控期间正常生产,且只能向扬尘管控达标工地及已申报完成应急管控豁免的工地配送商砼(如发现有向扬尘管控未达标的工地配送商砼现象,将直接取消该商品混凝土企业“绿色”等级);


以上扬尘管控评定为“黄色”等级的12家商品混凝土企业,除在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管控期间予以停产外,可以边生产边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可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重新申请扬尘管控等级评定;


以上扬尘管控评定为“红色”等级的5家商品混凝土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并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可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重新申请扬尘管控等级评定。


如检查发现或被举报经核实未常态化保持扬尘管控措施的企业,一律降低等级并停产整改。


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sqsdqb@126.com信箱反馈,也可拨打12345电话反映,或关注“宿迁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 微信公众号(sqwfjgpt)使用一键举报功能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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