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企业违法占用河滩、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日前, 铜梁区和綦江区分别接办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投诉举报件,经现场核查,发现企业存在违规建设生产线等违法行为,对此,相关区县重拳出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立即立案查处,全面推进整改。
綦江区
混凝土企业擅改林地用途被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綦江区篆塘镇重庆朝国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批文情况下,存在违法占用河滩、破坏沿河树林、私设油库污染綦江河等问题。”近日,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后,綦江区迅速行动,对问题进行核实整改。
“经过实地调查核实,该公司不存在未经批准违法占用、粉尘散排、油污排放等行为。”篆塘镇副镇长黎春介绍,但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区林业局对该公司作出了限期一年内恢复原状和处罚款13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在走访调查中,綦江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的砂浆生产线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针对这一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已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停止建设,严禁擅自投入使用,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綦江区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谢雪峰说,綦江区对这一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我们将积极进行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行事,注重环境保护,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进行监督。”重庆朝国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经理文勇说。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勇介绍,下一步,将以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快全区环保问题的排查整改,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