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000401.SZ)公布,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参股子公司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集团”)股权结构、提升管理效率、增强混凝土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及提高盈利能力,经公司与混凝土集团另一方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东发展集团”)商议,公司拟与冀东发展集团分别将各自持有的混凝土集团19%股权、36%股权转让予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隅集团”)。
同时为优化混凝土集团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及提高盈利能力,股权转让完成后金隅集团、冀东发展集团与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对混凝土集团进行增资。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混凝土集团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约2.37亿元,公司与冀东发展集团转让予金隅集团的股权均以此评估值为依据,其中公司持有混凝土集团19%的股权作价为4503.95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混凝土集团的股权从49%降低至30%。
为优化混凝土集团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及提高盈利能力,混凝土集团三方股东拟按照持股比例对其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约20.26亿元,其中金隅集团以其持有的7家混凝土公司股权的评估值约11.14亿元对混凝土集团进行增资,冀东发展集团以持有的混凝土集团的部分债权约3.04亿元、公司以持有的混凝土集团部分债权按照账面值作价进行同比例增资约6.08亿元,增资完成后,金隅集团、冀东发展集团与公司对混凝土集团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5%、15%和30%,持股比例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