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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工地治尘不到位将“一票停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银川晚报
核心提示:4月21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将通过实施市政及建筑工地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监督计划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开展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各类施工扬尘实行“一票停工”制。

4月21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将通过实施市政及建筑工地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市住建局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足额支付,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备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防治任务书,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银川市住建局各工作小组对分管片区(领域)内的建筑工地进行摸排,建立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台账,根据扬尘措施到位情况、扬尘污染程度分类监管,适时增加检查频次,将正在进行土方开挖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列为重点监管项目。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监管,建立建筑施工工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依据监督计划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开展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各类施工扬尘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各类施工工地未能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立即实行停工整顿,并跟踪整改,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对建筑工地围挡、物料堆放、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土方清运及裸露土地绿化固化等进行重点检查。


对因土方管理、扬尘控制不力被责令整改、暂停施工的,对监理、施工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告诫。对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采取诚信扣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综合执法部门等措施。同时加大对各责任主体不作为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此外,切实做好恶劣天气预防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预警期间严禁土方开挖、运输、回填等各类扬尘作业,并严格执行负责人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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