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关于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据介绍,《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3个类别组成。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和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相关类目有: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征求意见稿)
第一类 鼓励类
十二、建材
3、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部品化建材产品;低成本相变储能墙体材料及墙体部件;岩棉复合材料制品/部品;气凝胶节能材料;防水、A 级阻燃保温材料制品,建筑用复合真空绝热保温材料,保温、装饰等功能一体化复合板材,桥梁隧道、地下管廊、岛礁设施、海工设施等用长寿命防水防腐阻燃一体化材料,喷涂施工防水材料;功能型装饰装修材料及制品,绿色无醛人造板以及烧结路面透水砖、烧结广场透水砖、烧结饰面砖、烧结护坡生态砖、烧结水工生态砖等绿色建材产品技术开发与生产应用。
7、使用合成矿物纤维、芳纶纤维等作为增强材料的无石棉摩擦、密封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11、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江河湖(渠)海淤泥以及农林剩余物等二次资源生产建材及其工艺技术装备开发
13、海洋工程用混凝土、轻质高强混凝土、超高性能混凝土、混凝土自修复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储料区、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系统等主要生产区域实现全封闭,并配置主动式收尘、降尘设备,采用信息化集成管理系统进行运营管理,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的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
第二类 限制类
九、建材
6、粘土空心砖生产线(陕西、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宁夏除外)
7、15 万平方米/年(不含)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 5 万立方米/年(不含)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 15 万平方米/年(不含)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 万立方米/年(不含)以下的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8、15 万立方米/年(不含)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9、6000 万标砖/年(不含)以下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
10、20000 吨/年以下岩(矿)棉制品生产线和 8000 吨/年以下玻璃棉制品生产线
11、100 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
12、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简称 PCCP 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50 千米,PCCP-E 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
第三类 淘汰类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八)建材
18、手工制作墙板生产线
19、简易移动式砼砌块成型机、附着式振动成型台
20、单班 1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块固定式成型机、单班 10 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成型机
21、人工浇筑、非机械成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工艺
24、手工切割加气混凝土生产线、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25、非烧结、非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
二、落后产品
(五)建材
1、使用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玻纤增强水泥(GRC)空心条板
4、S-2 型混凝土轨枕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