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广西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严禁建设工程违规使用海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由于北海及周边地区控制河砂采挖,导致北海市砂石市场供应持续紧缺,为严格加强北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用砂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严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违规使用海砂。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严禁建设工程违规使用海砂的通知
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由于北海及周边地区控制河砂采挖,导致我市砂石市场供应持续紧缺。为严格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用砂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206-2010《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等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再次强调严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违规使用海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违规使用海砂的危害性
海砂是指出产于海洋和入海口附近的砂,包括滩砂、海底砂和入海口附近的砂,与人工砂或河砂混合的也按海砂认定。海砂的主要表观特征是贝壳等海洋生物残留含量高、抓捏不成团。海砂氯离子含量大,对钢筋具有较强腐蚀性,使用未经净化处理及处理后氯离子含量超规定值的海砂配制混凝土,会导致混凝土氯离子含量超过规定值,严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耐久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将海砂用作建筑用砂的严重危害,强化质量责任,严格内部管理,共同把好防止海砂用作建筑用砂质量关。
二、全面禁止工程建设违规使用海砂
1、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用砂应使用河砂、机制砂,禁止违规使用海砂,特别是严禁在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禁止使用海砂的工程部位、构件(如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及预制构件等)使用海砂。
2、参照《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中预应力混凝土用砂技术指标规定,明确我市建筑用砂中的氯离子含量小于0.03%,贝壳含量小于3%。
3、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加强建筑用砂进场检验关,配备快速检验建筑用砂和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的仪器,提高检测频率,明确责任人,不得违规接收和使用氯离子含量超标的砂石原材料。
4、要将建筑用砂和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纳入工程质量检测范围,确保所使用的建筑用砂和生产的混凝土水溶性氯离子含量等指标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5、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相关管理措施,防止将氯离子含量超过规定值的混凝土和海砂用于工程上。
三、加大工程建设用砂质量监督管理力度
我局将加强建筑用砂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长期保持严管态势。不定期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各施工项目用砂,对发现违规使用海砂或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超过规定值的,必须立即责令停产或停工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