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2019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持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一、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及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推进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行数字化施工图审查,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切入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基础建设。制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组织宣传培训,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要求,对执行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激励,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通报批评。
3.统筹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检查考核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等。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工程质量的督查,确保工程质量。
4.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开展城镇房屋建筑抗震排查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城镇住宅抗震加固工程,提高城镇房屋建筑抗震防灾能力。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1.注重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深入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突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实施等制度,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常态化隐患排查责任,注重发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作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继续推进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运用落实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加强宣传贯彻,强化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控,规范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的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工作,提高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注重精准处罚。督促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一般事故的查处力度,继续对事故多发及查处工作薄弱地区主管部门实施约谈和警示通报制度。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多层次的信用评价机制。
4.创新安全监管模式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信息化促进业务协同与流程优化,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数据综合利用,发挥数据在研判形势、评估政策、监测预警等方面的作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5.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控
着力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核查,强化盾构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全过程信息化建设和技术创新,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三、紧盯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不放松,打赢蓝天保卫战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省大气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结合日常督查,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抓好抓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健全建筑施工项目“三单制台账”,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商请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防治标准(试行)》,逐步实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检查,进一步完善应急措施。加大道路扬尘防控力度,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冲洗频次,严格监管渣土运输。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混凝土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配合属地政府取缔非法经营搅拌站。依法查处各类扬尘违规行为,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对履改履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给予不良记录、信用扣分等严厉处罚,倒逼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