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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浇筑时坍塌致2死1伤,江苏这家总包企业将被严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江苏省住建厅 度川管理研究部
核心提示:2019年1月2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淮安市生态文旅区吾悦广场13号楼工程工地,3名工人在浇筑构架梁混凝土时,支撑架突然发生坍塌,造成3名工人坠落,其中2名工人抢救无效死亡,1名工人受伤。

2019年1月2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淮安市生态文旅区吾悦广场13号楼工程工地,3名工人在浇筑构架梁混凝土时,支撑架突然发生坍塌,造成3名工人坠落,其中2名工人抢救无效死亡,1名工人受伤。




事故通报如下:


关于常州市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19年1月2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由常州市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兴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淮安市生态文旅区吾悦广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坍塌生产安全事故,致2人死亡、1人受伤,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吾悦广场


事故地点:生态文旅区枚皋路与承恩大道交汇处


事故时间:2019年1月2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


伤亡情况:2人死亡、1人受伤


建设单位:淮安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薛永宜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常州市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坚和


项目经理:杨天奇


监理单位名称:江苏兴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凤武


项目总监:朱奎波


事故概况:


2019年1月2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由常州市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兴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淮安市生态文旅区吾悦广场13号楼工程工地,3名工人在浇筑构架梁混凝土时,支撑架突然发生坍塌,造成3名工人坠落,其中2名工人抢救无效死亡,1名工人受伤。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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