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湘潭一混凝土公司因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责令停建的决定,被雨湖区环保局处以30万元的罚款,该公司负责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这是湘潭市雨湖区环保局2019年查处的第一起环境违法案件。
该混凝土公司生产记录
拖运商品混凝土的罐车
2018年9月,雨湖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因该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就擅自开工建设,当即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前不得开工建设。2018年11月,雨湖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不但没有停止建设,反而在建成后投入生产,现场可见拖运商品混凝土的罐车且调度室有相关生产记录。同时,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等对周边居民也造成影响。
掌握相关证据后,雨湖区环保局对该混凝土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存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被责令停止建设后,拒不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违法行为。
雨湖区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的罚款,目前该罚款已全部到位。2019年1月16日,雨湖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贺某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