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15日公告称,拟以2200万元收购贾剑华与庄婧合计持有的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2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博乐上峰90%股权。
根据协议,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参照2015年协议转让价格为基础适当溢价,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20%的博乐上峰股权总计作价2200万元:其中,应向贾剑华支付1760万元,向庄婧支付440万元。
据悉,博乐上峰成立于2010 年7月16日,经营范围包括水泥、水泥熟料制造;水泥、水泥熟料销售。公告显示,协议生效之日,转让方即退出公司的经营管理。转让方应促使其提名的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其他管理人员向公司递交辞职信,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董事、监事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职务。
上峰水泥表示,本次公司收购博乐上峰少数股东权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博乐上峰的管理和控制,提升公司对其的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收购款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