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预测,1月15日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将满足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条件,从1月15日零时起终止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预案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在此次应急响应期间,各区、各部门严格落实Ⅲ级响应各项措施,按照预案要求积极开展应对工作。
1月14日,河西、西青、宝坻等区分管负责同志开会部署并带队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出动督查和执法检查组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和执法检查,并派出20个服务组采取驻点方式对各区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市发改委、住建委、城管委、交通运输委、工信局、水务局共派出61个专项检查组督查检查点位143个。
1月14日,全市各区、各部门出动督查检查人员8206人,依照清单抽查工业企业1347家,各类施工工地1244个,混凝土搅拌站83个,餐饮企业739家,加油站5座,遥测、拦检机动车1033辆,处罚超标车45辆。对所发现问题均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此次应急响应期间,市、区两级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1508人次,检查企业5270家次,施工工地4286个次,混凝土搅拌站329个次,遥测拦检机动车10929辆,检查加油站128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