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首次公布重点扬尘污染源名录,五区近百个工地成为佛山防范扬尘治理重点“盯梢”对象。据了解,2个月后,纳入名录的重点扬尘污染源将实施24小时监控,一旦工地PM10、PM2.5等指数超标,环保部门将第一时间发现。
根据《佛山市重点扬尘污染源名录(第一批)》,佛山五区共94个工地纳入首批重点扬尘污染源名录。纳入的工地包括建筑工地、水利工地、交通工地三大类。其中,除88个完全处于各区辖区内的工地外,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一期等6个跨区工地也被戴上“紧箍咒”。记者查阅发现,名录中,不少关注度较高的工程均榜上有名,包括祖庙-东华里改造项目地块、佛禅网(挂)2014-003宗地南堤湾国瑞城项目二期、海五西路(佛山大道至佛山水道)工程、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大良站等。
本次94个重点扬尘污染源是怎么选出来的?据佛山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行业特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会纳入重点名录,从工程规模上看,工地建设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安费超过1亿元及以上,或工期在6个月及以上且路线长度超过2.5km的双向4车道(路线长度超过1.8km的双向6车道、路线长度超过1km的双向8车道)的道路工程新改扩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的房屋拆除改造项目,以及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物料堆场、采矿场(采石场)、排岩场、尾矿库、混凝土搅拌站、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
而从地理位置上看,入目录工地多位于环境敏感区域,易产生扬尘污染,且对环境或者居民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或者场所。还有一种情况,经各级执法部门检查,1年内累计违反《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3次以上的污染源也会纳入重点名录。
根据相关规定,对首次纳入重点扬尘污染源的单位,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应书面告知。对初步确定为重点扬尘污染源有异议的单位,可以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各区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根据要求,被列入重点扬尘污染源名录的责任单位,需在2个月内完成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调试,并与市扬尘源污染防治监管信息系统联网并保证在线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这也意味着,名录单位(污染源)将被24小时在线监控,一旦发现PM10、PM2.5等指数超标,环保部门将在第一时间发现。
重点污染源名录实施动态调整,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方案每月确定、更新辖区内本行业重点扬尘污染源名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重点扬尘污染源名录报送至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环保部门。佛山市相关部门应当每月10日前汇总本行业重点扬尘污染源名录并报送至市环境保护部门定期公布。此外,重点监测工程竣工后,将由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向各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区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核实并按规定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书面通知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告知其可拆除或移除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不再与市扬尘源污染防治监管信息系统进行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