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获悉,江苏扬州市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决定从12月中旬起,调整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范围,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区域扩展至扬州市区全境,以减少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
据了解,扬州原先控制区域为东至廖家沟、壁虎河,南至长江、夹江,西至扬溧高速,北至扬溧高速、槐泗河,其范围主要涵盖的是传统主城区。此次调整后,控制范围包括了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的全境。不仅将城市周边的乡镇、农村地区包含在内,辖区范围较大、生态环境重要性较高的江都区,也首次进入了控制区域。
据悉,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本月中旬开始执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可以破例但应当在使用前向所在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混凝土或砂浆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需要使用特种混凝土、特种砂浆或对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供应的;混凝土累计使用总量在二百立方米以下或一次性使用量在八立方米以下的;砂浆累计使用总量在一百吨以下的;施工现场三十公里范围内没有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