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合肥市长丰县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对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立行立改,安排责任单位对交办件进行核实、办理,确保每一件信访件及时办结,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1月15日,针对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反映,位于水湖镇S311省道西侧的长丰县丰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环境污染行为。接件后,长丰县环保局迅速联合县住建局、水湖镇政府开展现场调查。
经查,该公司在生产预拌混凝土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造成厂区及附近场所扬尘污染。11月16日,长丰县住建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1月17日,下达了《执法检查意见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工整改,同时安排扬尘监测,并于11月21日将整改报告报长丰县住建局。11月20日,长丰县住建局督查发现,该公司已停产整改,并对厂区内路面进行了冲洗保洁。
据了解,截至11月20日,长丰县共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信访件18件,其中,不属实4件。目前已责令整改12件,立案处罚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