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山西省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当日18时开始,阳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要求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各项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工作。
根据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空气质量统计预报与CMAQ(数值预报)产品、生态环境部发布预报信息、京津冀预报产品、山西省站预报产品以及与市气象台会商结果,12日,阳泉市大气扩散条件一般,空气质量以轻到中度污染为主,13日,受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持续不利,13日至14日,空气质量以中到重度污染为主。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停产、限产、限排措施,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实现应急减排目标。除应急抢险外,阳泉市建成区停止所有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的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除环保工程外)、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使用新能源、天然气的车辆,全封闭运输的车辆除外。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严格苫盖,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减排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
同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同时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停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