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对于水泥行业来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自今日(15日)起,山西、山东、内蒙古自治区、河南、陕西、天津等地区所有水泥企业都将进入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据统计,这一轮错峰生产涉及近500多家水泥企业。
山西省
日前,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组织召开了山西省水泥工业座谈会,会上公布了山西省2018-2019年冬春季错峰生产安排。错峰生产时间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止。
内蒙古自治区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关于2018-2019年度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自治区东部地区大多数水泥熟料企业的要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四盟市的水泥熟料企业原则上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全面实行错峰生产,期限5个月。
山东省
近日山东省经信委和环保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18-2019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各市根据采暖期空气质量改善和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适当缩短或者延长错峰生产时间,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且必须包含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
陕西省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方案》指出关中地区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
天津市
根据《天津市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要求,方案要求,在2018-2019年采暖季期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天津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结合天津市产业结构实际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不搞“一刀切”。
河南省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河南省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报批稿)》和《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将重点对全省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医药(农药)等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长三角地区
2017年秋冬季PM 2.5浓度超过70微克/立方米的城市,应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在 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2月28日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根据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在此轮停产之际,各地竟然出现了水泥库存严重不足的情况,兰溪南方水泥、常山南方水泥、浙江豪龙水泥、江山南方水泥、建德海螺水泥等众多企业发布未来断货风险提示,而浙江联化32.5水泥涨价到730元/吨,可谓天价水泥扑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