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2018年10月22日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12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将对包括水泥,混凝土或人造石制其他制品(68109990)、水泥或混凝土制其他砖,瓦,扁平石(68101990)、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管等(68109110)等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
从《通知》所列清单可以得知,水泥制建筑用砖及石砌块、水泥或混凝土制其他砖,瓦,扁平石、水泥制建筑或土木工程用预制构件、铁道用水泥枕和水泥,混凝土或人造石制其他制品出口退税率从过去的9%提高至10%。
《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据了解,这也是继今年9月份以来,财政部第二次以文件形式对出口退税率进行大规模的调整。
对于本次对水泥、混凝土等水泥制品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国内水泥行业产生的影响,长期关注的水泥贸易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或影响有限。“我国确实向周边国家,如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出口水泥,但随着国内企业在海外建线增加,产能逐步释放,且国内目前各地错峰生产呈现常态化,市场呈现供不应求的状态。所以水泥出口量在行业总量来看微乎其微。”该人士表示。
从海关总署数据来看,2017年全年我国水泥出口总量为1286.4万吨,为近些年新高。进入2018年国内水泥出口量增长明显,但正如上述业内人士所说,相较于每月近2亿吨的销量规模来看,出口对于行业总体影响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