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违规,三家受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10月27日,河南省安阳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住建局副局长杨庆兵介绍,“新一中项目工地在停工期间擅自施工,市控尘办依据规定,对施工单位和违反规定为该项目工地提供混凝土、渣土运输服务的汤阴县玉丰搅拌站、安阳市志瓴渣土有限公司分别进行了处罚。
“我们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市控尘办督察组工作人员介绍,“10月24日,市控尘办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迎宾公园项目工地南侧道路施工勾机未湿法作业,大量黄土未覆盖,整条道路浮土较厚,扬尘较大。”
新一中项目工地在停工期间擅自施工,违规土方作业,现场覆盖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市控尘办扣除文峰区生态补偿金20万元,责令该项目工地停工整改,整改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4日。
车牌号为豫EYF993、豫EJ5673的混凝土搅拌车违规为停工整改项目工地运送商砼。经核查,这两辆车属汤阴县玉丰搅拌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市控尘办扣除汤阴县生态补偿金20万元,取消该企业秋冬季生产资格;责令车牌号为豫EYF993、豫EJ5673的车辆停止运输一个月,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25日。
车牌号为豫EB3801、豫EC2103渣土车违规在场区内作业。经核查,这两辆车属安阳市志瓴渣土有限公司。市控尘办责成市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20万元,同时取消其秋冬季运营资格;责令车牌号为豫EB3801、豫EC2103的车辆停止运输一个月,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25日。
“我们的职责就是为遵规守纪者保驾护航,对违规违纪者毫不留情。”杨庆兵说,“以上通报项目整改完毕后,经督查组验收后方可复工。逾期未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的,市控尘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按每天10万元处罚标准连续扣除辖区政府生态补偿金,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整改到位。”
所有混凝土搅拌企业、渣土车所属单位要汲取受罚企业的教训,不要为停工项目工地提供服务。一旦发现企业或车辆有违规违纪行为,市控尘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取消其秋冬季生产和运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