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江苏省宿迁市大气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9月19日至23日期间,严格落实宿迁市大气污染削峰应对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首先,严格落实宿迁市钢铁、冶金铸造等高排放企业强制减排措施。经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加强强制减排措施执行检查,逾期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钢铁冶炼企业,一律停产。
其次,停止建筑拆除、爆破、破碎、取土挖土作业。公安部门和城管部门暂停渣土清运许可,并加强督促检查。全市非绿色施工工地和绿色商砼企业一律停工、停产。全市施工工地、码头、堆场要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所有抑尘降尘设施要按要求启用。
最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严禁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按要求增加路面冲洗保洁频次,公安部门强化市区过境重污染货运车辆分流疏导。并由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
据了解,宿迁市各项管控措施于9月19日24时前执行到位,在23日24时自动解除。24日18时前,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将本轮污染过程应对情况及督查情况报市大气办,市大气办将适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