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九部委(局)联合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18〕22号)和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建函〔2018〕782号)文件要求,预防建筑质量安全事故,保障人民财产安全,8月9日至16日,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省长江两岸沿线城市武汉、黄冈、鄂州、黄石、荆州、咸宁、宜昌预拌混凝土及砂浆企业进行了重点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各地有关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详细汇报,并对部分预拌企业建筑用砂产地、来源、用量台账、技术措施、检测能力、质量管控力度以及对砂的贮存保管等情况进行了严格督查。
督查中,虽然没有发现企业使用海砂的情况,但发现有实验室检验记录不详实,检测硬件设施不齐全,原材料进场验收程序不完善,个别企业物料贮存设施简陋,砂石料露天堆放,且没有标识等问题。针对督查问题,省科技节能办主任石中林强调,一要健全日常巡查机制,严禁违规海砂、违规机制砂用于在建施工现场;二要完善实验室硬件设施,详实实验室记录,严格原材料进场验收程序,保证混凝土质量安全;三要加快企业的绿色生产提档升级,达到《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标准。
各市住建委负责同志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