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肯定没有海砂。”
8月16日下午1时左右,在长江航道江阴段停泊的一座浮动平台上,工作人员陈先生在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组成的2018年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督查组的检查时,底气十足。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八部门联合组成的督查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对部分地区开展督查,指导督促地方认真落实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其中,运输及停靠港口码头的运砂船舶情况是重点督查内容之一。
8月16日,是督查组督查上海、江苏两省市的最后一天,在长江航道江阴段,督查组主要检查过泊区砂石装卸情况。
记者顺着浮动平台远望,江天相接处,载有起重机的浮动平台鳞次栉比,极为抢眼。浮动平台在港口内自由移动,忙着分销工程建设材料——河砂。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客户包括这一带有名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甚至一些在建工程项目部,都会到这里采购砂石。由于检查严格,且通过过泊区运输海砂成本较高,他认为不会有人愿意铤而走险通过过泊区违规运输海砂。
“不鼓励把海砂用作建设用砂。”督查组成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高性能混凝土研究中心主任周永祥说,海砂作为仅次于石油天然气的第二大海洋矿产,有很多用途,其中之一就是作为工程建设的原材料,多用于大型建设填海造陆。但海砂中有一定含量的氯盐,如果使用了没有彻底去氯的问题海砂,氯离子就会腐蚀钢筋,钢筋的力学性能就会大打折扣,从而大大削弱建筑工程的耐久性,导致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隐性质量问题,种下工程质量事故的祸根,在短短几年内墙体就会严重损坏。建筑出现腐蚀劣化,必将成为不折不扣的“危楼”。1993年发生在台湾的“海砂屋事件”,就是因为多个建筑物的混凝土中滥用海砂,使得建筑出现腐蚀裂化所致。1995年韩国的“三丰大厦垮塌事件”,根本原因之一也是用于建造大厦的混凝土使用了不合格海砂。
在我国也曾有违规使用不合格海砂的案例,因为后果严重,当事单位都受到了严肃处理。
“因此,国家打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违规使用不合格海砂的行为,始终极为严厉。”周永祥义正辞严地说道。2013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严厉处置了使用不合格海砂生产预拌混凝土的企业(站点)等,责令所有涉嫌流入不合格建筑用砂的项目停工。
“必须严厉打击违规开采、交易、使用海砂行为,防范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为防范违法违规使用不合格海砂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发生,住房城乡建设部对不合格海砂的打击力度从未减轻。
早在2004年,原建设部就发布了《关于严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建筑用海砂的管理,严格控制和科学使用海砂,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在海砂开采、除盐处理、混凝土拌制等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违反相关强制性条文的,应依据原建设部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进行查处。
“海砂可以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但必须经过冲洗净化,不合格的海砂必须禁止用于结构混凝土。”周永祥表示,如果海砂不经过淡水冲洗净化,氯离子含量超标,会引起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快速锈蚀,导致混凝土结构失效,房倒屋塌。根据《意见》,用于钢筋混凝土的海砂,其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预应力混凝土不宜用海砂。若必须使用海砂,则应经淡水冲洗,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上海的企业很少有使用海砂的情况。”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总经理黄斌主动向督查组表明反对使用海砂的态度。他说,上海市混凝土行业协会明文规定,从去年起,上海海域全面禁采海砂,要求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干混砂浆生产企业严禁使用海砂,原材料要严格执行“先检后用”,绝不允许海砂用于混凝土与干混砂浆的生产。
在黄斌看来,目前,淡化海砂的方式只是简单的浸泡清洗,并没有专业的技术保证若干年后氯离子不会挥发,安全隐患也难以消除。
据了解,自2017年上半年以来,因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混凝土原材料供应波动较大,短期内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升,导致储量丰富、易于开采、成本低廉的海砂趁机混入市场。
“由于工程项目数量庞大,砂源供应紧张,一些人将部分来路不明的黄砂混入建筑市场,甚至将未经处理的海砂应用到建筑工程中,这确实很难避免。”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兼技术质量部经理孙飞鹏说,砂、石是混凝土不可缺少的原材料,一般砌墙、铺地面、搅拌混凝土,修路盖楼建桥根本离不开砂子,目前还没有其他替代品,供不应求是必然的。
“河砂价格节节攀高,每立方米的价格最高时可达150元,而筛洗过的海砂相对便宜。”江苏广亚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相关负责人顾春涛表示,在一些地方,即便施工企业愿意高价买砂,也因为砂源极度紧缺而难以如愿。“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价格,而是砂,是缺砂,是一砂难求。用砂企业不仅要在全国范围内四处托关系买砂,还必须现金结账。有时候,就算你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顾春涛说。
面对巨大的差价,受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让不合格的海砂混入建筑市场,使海砂成为河砂的替身,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的风险也随之提高。
“按照相关要求,江苏海事局加强了对载运黄砂海轮航行和停泊作业的安全监管,严禁海轮非法从事海砂过驳作业。”江苏海事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汪可约说,该局摸底排查了辖区内2017年5月以来的海船载运黄砂情况,基本摸清了通过海轮运输进入长江江苏水域黄砂的主要来源和数量。对海事局工作人员来说,判定运输的砂子到底是不是海砂,目前还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和可靠的依据。因为,现在海事局执法人员只能靠目测来判断是不是海砂,并无科学的、可靠的判别手段和依据,这既影响工作效率,又影响检查结果,更影响通报信息的准确性。从外形上看,海砂与河砂很相似,肉眼难以辨别。
“海砂与河砂真假难辨,在一定程度上也为违规海砂混入建筑市场创造了条件。”汪可约坦言。
海砂与河砂、已净化海砂和未净化海砂难以甄别是客观事实,但科学、合理地使用部分海砂作为沿海地区砂源的补充才是未来的大趋势。
“从国内外发展经验来看,海砂作为建设用砂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必然经历的一个历史阶段,如何正确引导科学正确的利用海砂、发展机制砂补充用砂缺口是当前的重要课题。”周永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