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黑龙江省住建厅定于8月21日起对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一、督查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黑龙江省建筑一体化平台上随机抽取工程项目涉及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详见附件)
二、检查分工
检查组成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
第一组:李会义、姜英州、高晓旭、专家1人。
检查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森工、农垦。
第二组:高鹏军、王殿海、专家1人。
检查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鹤岗市、伊春市。
三、相关要求
1.各检查组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等廉洁自律工作要求。
2.有关检查程序、内容、要求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附:各地市检查工程项目明细表
各地市检查工程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