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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全面治理混凝土、砂浆和沥青搅拌污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常德日报
核心提示:8月2日,常德市环保局与市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混凝土、砂浆和沥青搅拌企业扬(粉)尘污染整治及沥青烟气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扬(粉)尘污染控制,全面治理沥青烟气,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市列入《常德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的混凝土、沥青搅拌企业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全厂整治并验收,未列入的企业要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治并验收。

8月2日,常德市环保局与市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混凝土、砂浆和沥青搅拌企业扬(粉)尘污染整治及沥青烟气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扬(粉)尘污染控制,全面治理沥青烟气,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市列入《常德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的混凝土、沥青搅拌企业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全厂整治并验收,未列入的企业要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治并验收。


《通知》要求,相关企业要实施全厂封闭式作业,除尘设施、治理设施和生产设施电源开关并联同步控制、同步运行;生产物料入库入棚,生产废料堆放采取覆盖或密闭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实施有效处置;生产厂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粉尘在线监控设施;厂区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车轮车身干净整洁;生产厂区配置三级硬化防渗沉淀池和废水循环再利用设施、混凝土回收设备;沥青搅拌企业必须建设并正常运行沥青烟气治理设施。


《通知》指出,县级环保、住建部门要列出相关企业整治时间进度表,并切实开展整治督查。对逾期未完成整治的,环保、住建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因整治不到位和未完成整治,造成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的,环保、住建部门应及时衔接城管执法(渣土管理)部门查处。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搅拌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全市通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整治有关情况计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实施企业资质动态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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