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通过对两起因水泥强度不达标、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建筑拆除事故采访调查,发现东北水泥流通渠道存在诸多隐患和问题:在很多环节上缺乏规范和监管机制,存在不同程度违法违规的现象。最揪心的是,这些问题为“伪劣水泥”的流通敞开了大门,暗箱操作,浑水摸鱼,不择手段,严重搅乱了水泥市场应有的秩序和公平的交易,威胁到建筑工程的安全。
这条“流通链”上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在产品质量、建筑安全、超载运输、偷税漏税、低价竞争等方面的隐患,像炸弹一样随时可能引爆。
水泥质检程序简单监管不力 让“伪劣水泥”蒙混过关
水泥作为建筑工程中最基础、最原始的材料,一旦有伪劣产品被应用于建筑工程当中,必然会威胁建筑的寿命和安全。
以水泥强度为例,一旦水泥强度达不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可能导致用此水泥搅拌的混凝土强度不达标,进而影响整栋建筑的物理结构受力,轻则出现开裂,重则房屋倒塌。
吉林两起事件,因为水泥送检相对较早,最终拆除的只是地基部分,已算及时止损。一旦楼盖起来再拆除,或者隐瞒不报蒙混过关,建起来的必将是更多“楼歪歪”“楼碎碎”,国家和社会由此蒙受的巨大损失,这个损失绝非某个开发商可以承担或敷衍的。
水泥产品质量检验理应是水泥市场流通渠道两端上的重要关口。按相关规定,水泥厂销售水泥必须提交该批次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水泥进入建筑工地,开发商也要按规定及时送检,质检合格后才允许开工。
而事实上,类似吉林两起事故中的“劣质水泥”,出厂时都有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资质,但因水泥厂在外省,究竟如何得到的产品合格证,开发商难于验证和追究。
所有运到工地上的水泥还要经过当地建筑质检部门的检测,但因缺乏监管,开发商是否送检、何时送检、送检何物,几乎由开发商自己说了算,这导致很多“伪劣水泥”在这两端的重要关口上,可以轻而易举地蒙混过关。
“水泥产品质检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直延续下来的惯例,是水泥应用企业在建筑开工之前将水泥送到相关质监部门检测。但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追赶建设进度,通常是边建设边送检,甚至很多开发商不会主动送检,直到出了问题掩盖不住的时候,才会走送检这一步。”一位行业资深人士对水泥产品质检的程序提出质疑。
据他所言,因为很多开发商在新建楼盘时,使用水泥大多来自不同的厂家,每一批次产品都拿去送检既麻烦,又容易暴露流通渠道上的很多问题,因此,他们只是抽取其中大型水泥厂家的水泥拿去检测,导致很多厂家的水泥产品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从未经过质检这道环节。
据了解,东北三省水泥协会在若干年前,曾向相关质监部门提交过一份报告,建议水泥产品质检应由企业送检转变为执法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抽检,这样做对“劣质水泥”在市场上的流通会起到更大的监管作用。
不过,后因种种原因,这份报告并未引起相应的反馈,最终不了了之。
“产品质检是市场销售流通环节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最重要的一道监管程序,如果水泥产品质检的程序依然如此简单,监管不到位,很难去规范水泥流通市场,劣质水泥进入流通渠道可以说是畅通无阻。”这位资深的行业人士话语中充满了忧虑。
“超载”“偷税”几成定律 “中间商”为牟利不择手段
水泥是区域性很强的产品,其重要的原因之一,正是远距离运输成本过高,水泥厂家和施工单位都承受不起。但这也给“中间商”提供了更大的“机会”。为了降低成本,跨省水泥超载运输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
“我可以确定全部是超载运输。都是半夜出发,根本没有人管,也很难监管,更谈不上处罚。”一位水泥销售人员对记者说。
运输超载的情况并不只存在于水泥流通市场,超载运输已经成为社会性难解课题,其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损失难于估量。
据统计,我国近年来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而且超载会严重破坏公路和桥梁设施。据测算,如果行驶公路的车辆超限超载50%左右,以一般等级沥青路面的设计使用年限12年到15年为例,那么实际使用寿命仅为2年到2.5年,同时也会极大地扰乱运输市场的秩序。
从环保方面看,水泥车辆的超限超载增加了大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加重了粉尘及固体废弃物污染,而且还加剧了交通噪声污染。
为了逃避处罚,超载运输大多是在半夜,因司机疲劳驾驶等原因造成的车毁人亡等严重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
为了有效禁止超限超载,2016年9月,运输新政策正式实施,对于超载超限加大了监管和处罚力度。运输新政实施之后,虽然国内加强了对超载的治理,但不少水泥企业负责人依然表示,目前的执行情况和查处力度明显不足,水泥等重工业产品的超载现象依然非常普遍。
就水泥运输而言,只有超载,才能将成本降下来,否则远距离销售或跨省销售的价格肯定会高于本地的市场价格。因此,很多“中间商”和运输司机勾结,半夜甚至是后半夜走小道规避监管和查处。用行业人士的话说:这两年超载现象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变化,“中间商”规避处罚的办法倒是五花八门。
提起“中间商”,现下已经成为一本万利的“职业”。知情人士表示,在流动式水泥的销售中,很多“中间商”都是将水泥拉到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卸完货就走,出现问题概不负责。因此,很多业务熟练的“中间商”,敢于在运输途中将水泥掉包,以次充好谋取暴利,这一系列的操作全部私下进行,没有关卡和监管。
价格低廉是开发商喜欢通过“中间商”购买跨省水泥的重要原因。但事实上,通过这样的私下交易逃税,才是真正让开发商敢冒风险购买、让水泥厂宁可超载也要跨省销售的最重要原因。
据知情人透露,“中间商”从省外规模较小的水泥厂买进水泥,向开发商销售水泥的交易过程中,几乎不签协议不开发票,这是这种流通模式中约定俗成的做法,三方都心照不宣。“中间商”通过这样的交易可以将买价压得更低,差价赚得更多,而水泥厂和开发商也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逃税漏税。
恶性低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流通渠道混乱加剧供给过剩
水泥流通渠道的相对混乱,已经越发深入地影响到了各区域水泥行业的良性发展态势,对良好的市场环境具有极大的破坏作用,加剧了区域水泥产品供给过剩,长此下去,势必会进一步加剧产能过剩的程度,
通过“超载”和“逃税”等违法违规的操作手段降低外运水泥价格,必将对各区域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混乱,水泥企业很可能再度陷入“价格战”的漩涡之中,致使水泥市场重现低价恶性竞争的混乱局面,区域水泥产品供给过剩导致区域水泥重走盲目生产的老路,产能过剩、企业巨额亏损等等行业刚刚经历过的灾难或会卷土重来。
长此以往,循环往复,对于任何水泥企业来讲,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水泥行业刚刚取得的一点成绩、刚刚迎来的一丝曙光,也将再次被阴云笼罩。
当前,水泥行业虽然价格逐渐回暖,但产能过剩的状况并未得到彻底解决。一方面,“史上最长”错峰生产确实在控制熟料总量、化解产能过剩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水泥窑、粉磨站、生产企业的数量没有发生变化,产能过剩依旧,去产能的任务任重道远。
“现在又出现了另一种过剩——‘输入性’过剩。”以吉林为例,有业内人士表示,吉林每天水泥销量不足4万吨,但每天从辽宁输入的水泥量高达3万~4万吨,占据总销量30%以上的份额。
一位吉林的企业负责人表示除了“输入性”过剩,今年到目前为止,水泥需求量也下降了不少。“和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水泥需求下滑60%左右,销售量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再加上各种暗箱操作的流通水泥大量进入,在相当大程度上挤压了本地企业的市场份额。”
对于需求下降、产品供给过剩严重、同时产能过剩情况并没有彻底缓解的区域而言,价格上涨带来的利润难以抵消亏损的数额,很多区域出现“涨价仍亏损”的怪现象。正常流通渠道在毫无规范和监管的情况下,流通渠道混乱加剧供给过剩,企业生存也越发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