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泗洪县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管理,积极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加强混凝土(砂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扬尘管控工作,结合近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对6家单位予以记录不良行为,分别存在环保站改造,料仓、搅拌楼未封闭或进展缓慢,环保设施不到位,扬尘控制不到位,依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给予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得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得承接新的建设业务,同时列入信用管理不诚信名单,期限3个月。
通过对上述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不良行为通报,旨在进一步强化辖区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信用管理,自觉遵守贯彻执行《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积极营造信誉至上,质量第一的氛围,用质量打造企业品牌,视信用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更用信用成就企业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