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福建省漳州市住建局出台开展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攻坚战的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道路保洁清洗攻坚战。其中,重点整治的要求为:在漳州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工程等施工活动的各方主体,必须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落实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措施;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和道路清洗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整治不到位的,还将面临扣分、约谈、上“黑名单”等一系列处理措施。
轻微污染天气响应启动时 将采取雾炮抑尘、工地管控等举措
根据方案,在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启动轻微污染天气三级响应时,各地要对建筑工地加强巡查排查,重点巡查国控监测点周边的工地。
轻微污染天气二级响应启动时,将通知市重点项目工地加强管控,雾炮车、喷雾设施或洒水车全部启用,减少市区工地柴油机械作业。
轻微污染天气一级响应启动时,将通知全市所有工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控,暂停土地开挖和各类场平工作,督促暂不开工工地落实洒水降尘、工地围挡、空地绿化覆盖、道路硬化、车辆进出工地冲洗等要求,要求各类工地配备的雾喷、雾炮系统施工过程不间断作业,裸露地块加强洒水。加大道路清扫清洗和雾炮抑尘频次,有效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整治不到位 扣分、停工、上“黑名单”
方案也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项目工地落实上述扬尘重点整治内容不到位的,监督机构应立即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改正;同时视造成污染情节程度,从严处罚,并对责任单位进行评价扣分。
二,未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令项目停工改正,并约谈企业法人代表。
三,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及项目,将在媒体上曝光。符合市级“黑名单”条件的按照市住建局有关通知,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符合省级“黑名单”条件的上报省住建厅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