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结构质量和安全,在日常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北黄冈市住建委正式启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范围为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时间从5月中旬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分为自查、检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整治内容为:(一)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资质证书;(二)已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其在企业注册地之外设立的分公司或分站点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人员及生产运输设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三)已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资质证书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四)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质量、技术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转,质量管理档案是否规范,生产现场是否符合要求;(五)企业内设专项实验室人员、设备是否满足商砼质量控制的需要;(六)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设计的配合比进行生产,对使用的原材料按规定进行检验;(七)是否存在代替施工企业制作、养护混凝土同条试件的行为;(八)预拌混凝土在运输、浇注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向混凝土拌和物中添加水或其他添加物的行为;(九)是否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JGJ/T328-2014)和省、市住建部门关于绿色生产的要求进行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整改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安排,加强工作督导。特别是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资质混凝土企业要及时上报县市政府,争取支持,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监管无盲区。要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对本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监督管理,确保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