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根据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将分步骤对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搬迁改造,降低安全和环境风险。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根据名单,黑龙江省将对69家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就地改造,5家企业异地搬迁,14家企业关闭退出。
实施方案要求,对就地改造企业,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加快技术改造进度,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对异地迁建企业,要组织企业对接搬迁承接园区等搬迁改造相关工作;对关闭退出企业,要督促企业尽快拆除关键设备,防止恢复生产。对产能过剩的行业要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不得借机扩大产能。要确保承接园区周边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受侵占挤压,对因修改相关规划对化工园区内企业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方案鼓励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结构优化等相结合,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涉及高风险的化学品、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和改造。积极推进智能制造,鼓励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以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提高安全和环保水平,实现安全绿色发展。(点击放大浏览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