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获悉,2017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2017年度车辆生产一致性专项检查,确认唐鸿重工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XT5310GJBT530E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侧倾稳定角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其行为不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中关于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 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8号)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对唐鸿重工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一、责令唐鸿重工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XT5310GJBT530E型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产品;
二、责成唐鸿重工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三、整改期间暂停唐鸿重工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新产品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