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集团(02009-HK)公布,公司与冀东水泥于去年底达成框架协议后,双方于2月7日订立成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合同;有关公司就标的矿业权以及标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向冀东水泥提供业绩补偿承诺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为30亿元(人民币.下同)。公司出资价值逾73.134亿元,认缴出资额14.127亿元,占股47.09%;冀东水泥出资价值逾82.174亿元,认缴出资额15.873亿元,占股52.91%。
落实北京金隅红树林的股权估值结果及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代价后,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股权转让计算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根据合资合同,下列注入公司的股权及资产拟将于成立合资公司后注入合资公司。金隅集团注入10间公司股权,冀东水泥则注入22间公司权益。
金隅集团指,交易协议将有利公司提升涉足资本市场的机会,以为未来增长及扩展业务营运提供资金。此外,公司与冀东水泥的业务重心将更为明确,并会增强管理及提高资源分配效益。基于上述因素,借助公司于冀东水泥的间接投资所得的未来回报,订立交易协议可提高公司的投资回报。股权转让协议将可使公司购买北京金隅红树林的余下49%股权,并促使向合资公司注入北京金隅红树林的100%股权。交易协议项下的交易预期将不会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业绩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及冀东水泥根据合资合同向合资公司的注资价值及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应付该等卖方的代价乃基于估值师对目标公司各自于2017年9月30日的股权的估值结果由各方公平磋商厘定。公司将透过内部财务资源为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应付代价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