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外发布《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安装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遏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对大气质量影响,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建筑工地抗霾预判能力,及时有效实施治霾防控手段,打赢抗霾攻坚蓝天保卫战。
《通知》要求,2018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及地铁、管廊建设(含房屋拆除)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应达到100%;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应达到90%以上,三环以内在建建筑工地安装率应达到100%。
此外,《通知》提出,沈阳全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地上施工区域,均应安装使用带有LED显示屏的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和远程视频监控设施。房屋建筑、拆除、地铁建设、市政工程每个项目至少安装一套,其中地铁建设工程每个站点安装至少一套,市政道路施工每300延长米至少安装一套,建设及施工单位应负责设备的安装工作,且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安装到位。
其中,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点位应在工地主出入口、施工作业面等扬尘治理重点监测部位;远程视频监控点位应在工地主进出口、施工作业面、大型机械设备、工地制高点、材料加工区、工人生活区、办公区以及其他需要监控的部位。
根据《通知》,全市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分为四个阶段。具体为:2018年1月30日前应完成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搭建及测试,建筑工程抗霾治理平台应具备信号输入功能;2018年3月30日前,地铁建设、管廊、市政等市管工程和混凝土搅拌站完成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信息上传工作;三环内80%建筑工地(含房屋拆除)完成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信息上传工作;2018年5月30日前,三环内建筑工地(含房屋拆除)完成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信息上传工作;2018年底,全市范围所有建筑工地(含房屋拆除)全面安装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90%以上。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五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大宣贯力度,二是全面推进落实,三是强化督促监管,四是实行责任追究,五是定期汇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