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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主城区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南宁日报
核心提示:从2018年1月1日起,广西南宁市主城区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1月2日是新规执行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跟随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综合执法组(以下简称执法组)深入市区各大工地检查新规执行情况。

从2018年1月1日起,广西南宁市主城区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1月2日是新规执行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跟随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综合执法组(以下简称执法组)深入市区各大工地检查新规执行情况。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区不少工地仍存在现场搅拌砂浆等乱象。根据相关规定,今后对违规现场搅拌砂浆的,将由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予以处罚。


现场:搅拌砂浆引起烟尘滚滚


1月2日下午,执法组来到了位于国凯大道的一处工地看到,这里的水泥砂石没有遮盖,裸露放在路面上,工人们正在搅拌砂浆,一台简易的搅拌器嗡嗡作响,搅拌好的砂浆倒出时产生滚滚烟尘,显得十分脏乱。


位于那洪大道的另一处工地也存在现场搅拌砂浆的情况。执法人员彭金强表示,南宁市不少工地均存在一袋水泥一堆沙、一个工人一把铲、一台机器的老旧方式搅拌的情况,甚至有些建设工程人员担心使用砂浆成品后会增加建设成本。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南宁市主城区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南宁经开区、高新区、东盟经开区行政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全部使用预拌砂浆。《南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建立治尘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市区建设工程严格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砌筑、抹灰以及地面工程严格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当天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工地相关负责人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项目负责人表示,会加快改造设施,加大整改问题力度。


未来:将培育骨干企业,并发展预拌砂浆产业


现场搅拌砂浆会产生污染,而预拌砂浆是经过科学配比,密闭生产、密闭运输、工地密闭储存的成品,也是主要用于砌砖,内外墙抹灰,按需取量的绿色环保新型工业产品,它具有质量稳定、快速便捷、污染小的优越性,推广应用有助于降低污染。


彭金强表示,目前南宁市报建的预拌砂浆企业总共有18家,市区投产的有9家,随着报建的企业逐步于今年内投产,将进一步满足市区建设工地对于预拌砂浆的需求。


《实施意见》提出,根据我市建设市场需求,至2020年底,全市预拌砂浆生产设计能力合理规划在650万至750万吨。各有关部门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预拌砂浆产业,培育一批骨干企业,逐步形成与预拌砂浆应用市场相匹配的生产规模。城区单个干拌砂浆生产企业年设计能力不低于30万吨,县域企业不低于20万吨。


市工信委副主任尹玉林表示,目前正在编制《南宁市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8—2020)》,争取尽快出台,将督促有关企业尽快投产,加快砂浆的供应;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的规定,对现场违规搅拌砂浆等行为进行严格执法、严厉处罚,用实际行动维护“南宁蓝”。


《实施意见》明确,对违规现场搅拌砂浆的,由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予以处罚。根据相关规定,现场搅拌砂浆的,将按照每吨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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