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今年第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因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而被开出50万元的罚单。
经北京市发改委调查,2016年6月至8月,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多次通过会议讨论、签订协议、约谈督查等形式,牵头制定含有固定本市预拌混凝土销售价格内容的相关行业自律文件,组织以会员单位为主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就统一执行自律文件达成一致意见。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6月15日至29日,当事人至少4次召开会议,起草、讨论、修改和制定《北京市混凝土行业诚实守信自律准则(市场行为)》和《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关于执行“质量控制价”的决定》等文件,主要涉及以本市混凝土“质量控制价”为标准,固定行业11个强度等级的混凝土销售价格等内容。
这位负责人解释称,行业协会违法的主要事实和相关证据为制定含有“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内容的行业自律文件、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含有“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内容的行业自律文件、组织开展协议执行情况督查等。
他表示,当事人牵头制定、组织达成的《自律准则》和《决定》等协议,严重排除、限制了北京市混凝土产品的市场竞争,构成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