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车驶出工地,车后留下一长串沾着污泥的车轮印;清理施工场地,铲车、挖机所碰之处,一片烟雾腾空而起……近年来,浙江省金华市加大了对工地扬尘治理的力度,但总有那么一些不自觉的施工单位或个人,贪图一时方便,造成一些本该可以避免的扬尘。虽然事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飘入空气中的那些污染物却收不回来,需要一段时间散去。
小编近日从市建设部门了解到,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金华市出台《金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九部门齐同监管
防治措施列入预案
小编注意到,金华市扬尘污染防治涉及的范围较广,工程建设、建筑物拆除、物料运输和堆放、矿产石料开发、道路保洁甚至连绿化养护等会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人为活动均在管理范围内。
按照属地管理、业主负责、部门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主要由9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矿山、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线工程施工及建筑物拆除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整治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粉尘、扬尘防治的主体责任,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环境执法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违反城镇规划建(构)筑物拆除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工业企业落实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环境执法工作;
公安机关做好易扬尘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行驶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此外,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据悉,金华市还将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列入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根据大气污染预警等级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各县(市、区)应公布扬尘污染投诉和举报方式,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全市推广远程监控
施工现场明确措施
“目前,我们正在工地出入口推行远程监控监管的系统。”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以往他们处理工地扬尘案件时,往往会存在一个滞后性,“并不是说我们去晚了,而是有时候到现场,扬尘已经降了,无法取证。”
小编了解到,目前市建设部门已在多湖中央商务区一在建工地的出入口安装了监控系统,该系统所拍摄到的画面将实时传回建设部门的监控中心,工地是否做到了扬尘防治的要求,一目了然。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这项做法。”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
除了远程监控外,此次出台的办法中,也详细规定了建设单位在建设中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
今后,建设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建筑工业化、预拌沙浆、预拌混凝土等扬尘污染防治内容;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发包合同中,还应增加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等内容。建设单位未将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单独列项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在施工现场应当采取这些措施:
◇施工工地周围密闭硬质围挡措施;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公示牌;
◇场内堆场硬化及易扬尘堆放物降尘措施;
◇场内运输车辆行驶道路硬化或其他降尘措施;
◇施工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以及出入口通道及其两侧道路各30米范围内的清洁措施;
◇对暂时不开发的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
◇土方、拆除、爆破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降尘措施;
场内扬尘应急措施等。
工程车辆将设限行
主要道路增加洒水
金华市要求交警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的需要,设立运输煤炭、垃圾、渣土、沙石、土方、水泥等易扬尘车辆及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送车等的限行区域,并向社会公告。
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物料遗撒措施,确保物料不外露。城市限行区运输应当密闭,并按交警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车辆密闭装置要加强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不得超载,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运输车辆,尤其是建筑渣土、建筑垃圾、矿区石料等运输车,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行驶出作业场所。
除了在建设工程现场的防治外,在易扬尘天气,金华市还将在市区主要道路按照应急预案增加洒水、喷雾次数;城市快速路、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隧道等道路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加大对城市限行区内易扬尘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的机械清扫频次及冲洗频次。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清洁保洁任务或者清扫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