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转发关于未通过绿色生产达标考核预拌混凝土企业停用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账户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绿色生产,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和环保水平,现将《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关于未通过绿色生产达标考核预拌混凝土企业停用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账户的通知》(穗散〔2017〕136 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对所辖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核查,加强监管,确保已停用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账户的企业不得向工地供应混凝土。
二、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对已通过绿色达标的混凝土企业进行后续监管追踪,对复查中发现绿色生产水平降低(未使用喷雾降尘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私自拆除围蔽、因环保问题屡遭投诉等)、不满足达标要求的,立即报送我委撤回“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称号,并暂停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帐号。
三、鉴于混凝土企业用地情况较为复杂,为不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18年4月30日前,停用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账户的企业经改造满足绿色生产要求的,立即向市散装水泥办申请绿色达标考核,考核通过后可恢复企业生产。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关于未通过绿色生产达标考核预拌混凝土企业停用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账户的通知(穗散〔2017〕136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